亚洲7国专利法最新发展及实务趋势
1.印度
在过去10年里,印度专利法经过了9次修改,其中主要内容包括:
鼓励中小企业及新创企业(包括外国企业)在印度提出专利申请,印度专利局给予符合资格的中小企业及新创企业高达80%的官费减免,并可提出加快审查请求,电子申请并简化优先权文件的提交,如果专利申请未能在官方指定期限内提出,可在宽限期缴纳宽限费以确保权益;
印度专利执行《新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计划(SIPP)》后,新创企业的专利申请大幅增加。
2.印度尼西亚
印尼目前已全面实行了电子申请,平均授权时间为4-6年,但如通过印尼与日本、印尼与韩国之间的审查高速路提出PPH请求,或提出东盟合作计划ASPEC,可缩短至2-3年;
在印尼,如发生专利侵权,需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但因发明侵权诉讼在印尼每年有5-10件,法官处理专利侵权的经验相对较少,如果同时在印尼申请了发明专利申请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以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请求救济,会比发明获得更快的审判结果,换句话说,在印尼,外观设计更能有效地获得保护。
3.马来西亚
马来西亚在2022年进行了专利法修改,特别聚焦在马来西亚在2022年6月30日加入布达佩斯条约后对微生物寄存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如在布达佩斯条约会员国寄存了微生物,即可免除在马来西亚国内进行微生物保存的义务,且申请人可在申请前完成微生活保存并可自申请日起16个月内完成微生物保存证明的补正;
马来西亚加快审查请求包括PPH请求,EEP请求和ASPEC请求。EEP请求是指当专利申请人面临有侵权事实风险时提出的请求,申请人在提出该EEP请求时必须说明具体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据。
4.菲律宾
菲律宾知识产权局通过各种知识产权政策激励国家的创新发展,在菲律宾,可提出的加快审查请求包括PPH请求、ASPEC请求,则最快可在14个月内获得专利授权;
菲律宾知识产权局为提升专利品质提供了许多改善措施,包括建立审查员选修课程系统LMS,品质评估PARS,审查意见范本,3级品质审查以及品质管理系统QMS等。
5.新加坡
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负责专利商标的审查业务,申请人可以中英文提出申请、检索;
新加坡已加入GPPH全球PPH体系,申请人可利用各种加速审查机制更快获得专利授权;
新加坡定位为全球IP争议解决中心,于2015年成立了亚洲唯一的国际商业法庭,被侵权人可向商业法庭提出侵权损害赔偿、专利有效性、禁令等,并可以1.2-2年内审结,该法院的法官兼具IT及IP专业背景,有助于快速解决争议。
6.泰国
泰国发明专利实质审查时长缩短为申请日起3年内,并增加了授权前公开制度等机制;
泰国准备加入海牙协定,引入衍生设计及局部设计、并将专利保护期限延长为15年;
为配合TRIPS 31bis引入医药品强制授权、WIPO遗传资源等相关规定,可望在2024年底完成修法程序;
泰国小发明(petty patent)保护期限为10年,可保护产品及方法,泰国发明专利审查时长达5-10年,但小发明因不审查新创性,审查时间仅需1-3年,实务上申请人多运用小专利可更快获得专利保护。
7.越南
越南于2022年进行了专利法修改,包括增订了不丧失新颖性、增订授权公告后9个月内任何第三方可提出异议请求,增订在专利审查过程中,可参考国外同族的检索和审查结果的规定,以及增订有关不予权利保护的驳回决定及专利无效的相关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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