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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虎”维权记

日期:2024-06-24 来源:天津高法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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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只“胖虎”火了,它有着肥硕的体型、憨憨的表情,是一只膘肥体壮、忠实憨厚的东北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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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胖虎”是漫画家马千里的作品,近日,“胖虎”因著作权侵权纠纷诉至和平法院


某创意公司经漫画家马千里授权享有“我不是胖虎”系列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独占的著作财产权及维权权利。某创意公司诉称某地毯公司未经原告许可生产、销售侵犯原告著作权的商品,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给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支出。


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某地毯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胖虎”维权记2.png


本案争议焦点为:被告是否实施了侵犯原告涉案著作权的行为及是否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


根据原告提交的《作品登记证书》《著作权授权许可使用合同》《著作权权属说明》等证据可以证明马千里为涉案“我不是胖虎”系列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原告根据马千里的授权,为该系列美术作品著作权中财产权的独占使用许可人,并经授权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本案诉讼。


本案证据可以证实,被告在其经营中将与原告涉案美术作品相同及构成实质性近似的作品使用在了其销售的商品上,并进行生产,其行为侵犯了原告涉案美术作品的复制权;同时被告将该侵权商品进行销售,其侵犯了原告涉案美术作品的发行权;且被告将涉案美术作品的商品图案上传至被告网络店铺中,进行销售推广,使相关客户可以在线获取该作品,其行为侵犯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法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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